乱倒建筑垃圾有什么处罚?
根据《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
1、第十五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倾倒、抛撒或者堆放建筑垃圾。
2、第十七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街道两侧和公共场地堆放物料。因建设等特殊需要,确需临时占用街道两侧和公共场地堆放物料的,应当征得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同意后,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3、第二十二条 施工单位未及时清运工程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造成环境污染的,由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处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4、施工单位将建筑垃圾交给个人或者未经核准从事建筑垃圾运输的单位处置的,由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
5、第二十三条 处置建筑垃圾的单位在运输建筑垃圾过程中沿途丢弃、遗撒建筑垃圾的,由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处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6、第二十四条 涂改、倒卖、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文件的,由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处5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
7、第二十五条 违反本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7正,给予警告,对施工单位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对建设单位、运输建筑垃圾的单位处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一)未经核准擅自处置建筑垃圾的;(二)处置超出核准范围的建筑垃圾的。
8、第二十六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随意倾倒、抛撒或者堆放建筑垃圾的,由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并对单位处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200元以下罚款。
扩展资料:
乱倒建筑垃圾的危害
1、是污染土壤,占用道路。建筑垃圾与土壤搅混后,农作物难于生长。路边堆放建筑垃圾,有碍道路通畅。
2、是乱倒在大箐和河道里的建筑垃圾,极易污染水源和水体,与“清洁水源”相悖。
3、是治理成本高,对于大箐和河道里的建筑垃圾,倒下去容易,但捞上来的成本就难以估量了,一般得动用挖机,村组财力难于承受。四是破坏优美环境,这些建筑垃圾与美丽乡村风貌格格不入。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 :《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
宁波鄞州泥浆处置价格
关于核定城市建筑渣土处理费标准的通知
甬价费 2009】119号
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我市城区建筑渣土管理,提高建筑渣土处理水平,根据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建设部、环保总局《关于实行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促进垃圾处理产业化的通知》(计价格〔2002〕872号)和《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国家建设部令〔2005〕第139号)等有关规定,经研究,制定城市建筑渣土处理费标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在宁波市中心城区内产生并委托有相关资质企业处置建筑渣土(建筑余土和泥浆)的单位和个人,均应按此规定缴纳建筑渣土处理费。
二、建筑渣土运输价格实行起运基价加超起运运价相结合的计价方式。建筑渣土运输分陆运和水运两类,运输费中包含装车(船)费、运输费、车辆(码头)及道路保洁费用。
(一)陆域运输费:建筑余土5公里起运基价为每吨9.0元,超起运里程运价为每吨每公里0.8元;建筑泥浆5公里起运基价为每吨20.0元,超起运里程运价为每吨每公里1.1元。
(二)水域运输费:建筑余土10公里起运基价为每吨9.0元,超起运里程运价为每吨每公里0.30元;建筑泥浆10公里起运基价为每吨15.0元,超起运里程运价为每吨每公里0.40元。
三、建筑渣土处置费
(一)陆域处置费:建筑余土为8.0元/吨;建筑泥浆为10.0元/吨。收费标准允许上下浮动幅度为10%。
(二)海洋倾倒处置费(包含海洋倾倒费):建筑余土为2.3元/吨;建筑泥浆为3.2元/吨。
四、本通知自2010年1月1日起实行,收费用标准试行一年,市物价局《《关于调整城市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处置费的通知》甬价费〔1995〕263号同时废止。此前涉及建筑渣土处置费等有关收费政策与本通知不符的,按此通知执行。
宁波市物价局
宁波市城市管理局
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乱倒建筑垃圾什么处罚
给予警告,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根据《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二十二条 施工单位未及时清运工程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造成环境污染的,由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处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施工单位将建筑垃圾交给个人或者未经核准从事建筑垃圾运输的单位处置的,由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
扩展资料:
《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二十三条 处置建筑垃圾的单位在运输建筑垃圾过程中沿途丢弃、遗撒建筑垃圾的,由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处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第二十五条 违反本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对施工单位处 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对建设单位、运输建筑垃圾的单位处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一)未经核准擅自处置建筑垃圾的;
(二)处置超出核准范围的建筑垃圾的。
第二十六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随意倾倒、抛撒或者堆放建筑垃圾的,由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并对单位处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200元以下罚款。
参考资料:
《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百度百科
建筑工地泥浆是如何处理
通常是利用密封罐车外运到环保部门许可的地方遗弃。另外可以通过重力沉淀、物理筛分和化学絮凝等方法进行处理,将泥浆中的砂土和水分离后,将砂土外运处理,将水排放到城市管网(但要达到排放标准)即可。